主营产品:破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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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山西朔州万通源二铺煤业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朔州市新世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山西朔州万通源二铺煤业有限公司皮带******设备(共1项)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XSJ-2010411 主提升带式****** 1 2010-11-15
四、工程概况
1、概括
山西朔州万通源二铺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南二铺-元墩村-细水村-曹庄一带,行政区划隶属平鲁区白堂乡管辖。井田地理位置:东经:112°15′58″—112°19′29″;北纬:39°27′55″—39°30′44″。
该矿井田位于晋西北黄土高原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干燥、昼夜温差大、风沙多为本区气候主要特点。全区平均气温4.5℃,1月最冷,平均气温-12℃,最低气温-32.4℃。7月最热,平均气温20℃,最高气温38.2℃。平均降水量420mm,大多集中在7-8月,占全年降水量的50%以上。年平均蒸发量1375.60-2598.00mm,为年降水量的5倍。全年无霜期为100-120d,初霜期为9月下旬。冰冻期为10月下旬至次年4月中旬,最大冻土深度1.5lm。该矿设计生产能力2.10Mt/a。该项目为山西茂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矿井。
2.2矿井主斜井提升系统概述
主斜井净宽4.77米,净断面13.94m2,斜长426米,倾角25°,装备带式******和架空乘人装置,担负全矿井的煤炭提升任务和人员升降任务,设检修道和行人台阶扶手,为矿井的进风井和一个安全出口。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因兼并重组等原因成立新公司的,请出具书面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经营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 投标人及设备制造商均通过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设备制造商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设备制造商及投标人近五年在煤炭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相关业绩(包括煤矿名称、所供装置的型号及型式、数量和投运日期、联系人等情况)以备核实。
我公司生产各种破碎机设备、制砂设备、选矿设备、磨粉设备四大类型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矿山、化工、建材、煤炭、耐火材料、陶瓷等行业。压球机,粗碎机,高强磨粉机,雷蒙磨粉机,******等成套选矿设备,适用于选铁、铜、金、银、铅、钨、钼、锰等有色金属矿及萤石、石英石等非金属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