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洲议会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6”汽车排放新标准,预计将于2012年底开始执行,这意味着相关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粉尘颗粒将比执行“欧5”标准时分别降低80%和66%。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京特•费尔霍伊根表示,通过新排放标准对保护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尤其使重型卡车和公共汽车更“干净”,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他希望欧盟成员国尽快通过有关议案。按照欧盟的法律程序,欧洲议会通过的“欧6”汽车排放标准还须得到欧盟成员国的批准。
欧盟的“欧4”和“欧5”汽车排放标准分别于2005年1月和2008年10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