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257,83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1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5月1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6股转增股份。实施上述方案后,公司总股本由16500万股变更为19800万股,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该方案相当于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3333股股份的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①200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为:2008年5月5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
号 的履行情况
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 参与河北宣工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 严格履行承诺
公司 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除法定承诺外,非流通股东北汽福田还承诺:
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
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
务规则。
2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 参与河北宣工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 严格履行承诺
公司 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09年5月11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8,257,83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17%;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 持有有限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本 次 可 上 冻结的
号 有人名称 售股份数 市流通股 流通股数占 流通股数占 市 流 通 股 股份数
(股) 数(股) 限售股份总 无限售股份 数 占 公 司 量(股)
数 的 比 例 总数的比例 总 股 本 的
(%) (%) 比例(%)
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 6,274,500 6,274,500 5.70% 7.13% 3.17% 0
有限公司
2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 1,983,333 1,983,333 1.80% 2.25% 1.00% 0
责任公司
合计 8,257,833 8,257,833 7.51% 9.38% 4.17%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持股情况变化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数额(股) 比例(%) 动数 股份数额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001,200 55.56 -8,257,833 101,743,367 51.39
1、国家持股 103,725,500 52.387 -1,983,333 101,742,167 51.384
2、国有法人持股 6,274,500 3.169 -6,274,500 0
3、其他内资持股
4、高管持股 1,200 0.001 1,200 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10,001,200 55.56 -8,257,833 101,743,367 51.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7,998,800 44.44 8,257,833 96,256,633 48.61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87,998,800 44.44 8,257,833 96,256,633 48.61
三、股份总数 198,000,000 100 0 198,000,000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 限售股份持有 限售股份持有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已解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股份数量
号 人名称 限股份情况 份情况 变化沿革
数量(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总股 数量(股) 占 总 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本 比 例
(%) (%) (%)
1 北汽福田汽车 6,274,500 3.17 0 0 6,274,500 3.17 无变化
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华能财务 1,983,333 1.00 0 0 1,983,333 1.00 无变化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8,257,833 4.17 8,257,833 4.17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对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股份上市流通出具了核查意见书,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河北宣工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